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了高利贷,利息的本金已经结算得太多了,上次结算的时候,又让我写了三万债,现在还不了钱,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8-15 06:3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
    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 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合法催收,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偿还合法部分的款项。
  • 借了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协商不成被起诉到法院的,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无力偿还高利贷,并协商一致一有钱就会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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