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民营企业的员工,最近发生了工伤,腿裸骨骨折了。 我想问一下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营养费应该如何支付

2020-08-15 08:0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是没有营养费的,但是有伙食补助。
  • 进行工伤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出现骨折一般都有赔偿的。
  • 员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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