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错误的公司让主动离开,10月21日写辞职报告,第二天不用去上班,公司将扣留8月和中秋节奖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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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终奖就是到年底老板当一项奖项发给员工的薪水。它占的比例有多重,看老板的收入、心情、为人等方面,一开始的时候就发放比较少,逐渐的增多,达到一定的数额之后就不再增加啦,有些企业收入可观的话,发放的金额比一个月的薪水还高,增设了这些奖励之后,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年终奖金的发放方案,有一个规章制度,在发放前就跟员工说,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增加公司的收入,在年初制定公司计划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好年终发放奖金时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
2、具体看你们的劳动
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应该年终奖金不是单位强制要发放给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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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问你的辞职书已经交了没?然后回答你的问题:
1、公司做法不合理
2、你应该得到补偿
3、如果是公司使你被迫辞职,你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2+本应该发给你的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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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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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