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面做事受伤了,伤在脸上,好了也会在脸上留下疤痕,有几公分。     我应该怎样找公司要赔偿费。

2018-11-12 08:5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要熟悉工伤申报、认定的相关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而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补交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员工来说,不存在实际上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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