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和我老公因为吵架 已经分居半年了 可是他对孩子 对家庭不管不问 人也不知道在哪 我可以已什么名义起诉他

2018-11-12 18:4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与否,孩子之前有哪一方带着,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均没有太大影响。 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时,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我国没有分居半年自动离婚的说法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男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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