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工伤鉴定证人证言会被公司看到吗?

2018-11-13 03:5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主要是鉴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否因工作原因收到损害以及受到损害的程度。鉴定后,会做出评级,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基本情况: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什么事情时发生什么事故。事故情况:在场证明人有谁,参加抢救的有谁,什么人打的120,什么人通知的单位负责人。抢救情况:什么人采用什么手段送伤者去的什么医院,陪同人员有谁,初步诊断为什么伤情,谁垫付的医药费。治疗情况:目前已治疗多长时间,是否出院,已出院的共花费多钱钱,该款项是谁支付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情经过,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协议书、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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