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用员工的钱代买了意外保险,出了工伤认定之后,保险公司赔偿是给公司还是员工?跟工伤鉴定之后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再就业补助金冲突吗?

2018-11-13 16: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用人单位按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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