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小张是我朋友公司的职员,现和我朋友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仲裁
2018-07-12 05:1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60天,即《劳动法》第82条所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怎样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又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  这里要严格区别“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两个概念。申诉时效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并非以“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
  •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具体程序是:
    1、写一份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2、准备相关证据,汇总成衣一个证据清单
    3、把起诉状和证据、证据清单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多带点钱,要交受理费。
    然后就是等法院立案了
  • 劳动争议的时效自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由60天延长为一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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