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是否能全部提取,在满足提取条件后!全部提取是指只能提取个人缴纳的部分还是 全部的 包括有公司缴纳的部分了?

2018-11-15 06:1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养老金等是不可以提前提取的,但是住房公积金可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各地也有不同,大体都有如下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的;
    (八)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户口地就业且离开的。
  • 有下边情形之一的,并且能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可以向自己的单位咨询,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