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异地深圳看病 使用老家的农村合作医疗 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保险赔偿
2018-11-15 13:5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合作医疗并不支持异地医疗,因此就医前征得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批准很是必要.

    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1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19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 参保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和报销?办理异地报销手续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再进行报销。  
    1.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2.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3.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符合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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