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电瓶车撞伤右脚,骨折开刀做手术花了46000元骑车的人全责,医药费是他负的,最后这些调养费,无功费等等,,,,,,,,,,应赔我多少钱

2018-11-15 19:3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选择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
    1、就是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该立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也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与此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应该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3.交通肇事者也应该承担责任与相对的赔偿。
  • 上下班途中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为工伤符合的条件:
    1、必须是回家的主要合理交通路线。
    2、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10分钟内就能到家,而你在下班后30分钟都没到家,那就不可以了)。
    3、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你负的责任不能超过50%。出现工伤后,伤者或伤者家属应马上通知公司,让公司上报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还有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事故兼第三者损害赔偿,医疗费由肇事者负责。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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