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的员工不想上五险,按道理公司不给上是不合法的。可是他们自己不想上,在老家村上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既能保证公司的权益,又能解决员工 的问题。

  补充:如果按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给上五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15 21:0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保险没法单独办理,必须与养老保险绑定在一起。如果你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咨询各大保险公司。个人缴纳社保的办理流程:
    1、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 1,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里的钱,可以由死亡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办理医疗保险的程序是什么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核准的《增人工资基金表》。

    2、企业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企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

    3、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参保:

    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名册,并附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凭社会劳动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本市常住户口簿,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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