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停薪留职后单位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只买一年,现在单位改制买断职工工龄,说我不在改造计划内,我96年停薪留职,都是口头协议,有四届法人的证明,有职工证言,有工作证,有调入手续,考勤记录,养老金交纳记录,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11-15 21:3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连续工龄是计算各项劳动保障待遇的重要条件,但随着 养老保险改革,工龄的意义越来越淡化,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再按工龄,而是按缴费年限。
      按照现行缴费年限计算政策规定,劳动者在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之后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中断的时间不计,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我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始于1992年4月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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