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父母在民生保险买了人寿保险,其中有附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前几个月父亲患病住院,凭相关证明从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现在到期了,但是保险公司在寄来的保险单中却只给母亲续了住院医疗保险,而父亲的却被拒绝续保。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续保吗?

保险赔偿
2018-11-15 22:2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
    1 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
    2 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虽然根据民法原则上述所有因素都是广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需要考虑的法律情节,但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二者确实存在明显区别。
    为使法律法规渐进统一,《高法意见》最新规定“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及医疗风险状况等因素。

    3 赔偿数额。对此《高法意见》规定:“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至第52条的规定;如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将使患者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基本补偿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
    ”“确定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1、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没有义务继续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员工是可以自行缴纳社保费用的。  
    2、辞职后单位停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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