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到一家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保等福利,需前一公司提供一张该公司盖章的表格,如果该公司以各种借口不予办理,怎么办?我也不想浪费时间,跑断腿,可否不要这张前公司盖章表格,由新雇主公司带我身份证件直接到社保局,查实个人已经缴纳的信息后,继续缴纳?

2018-11-15 22:5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生育保险(
    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
    0.5%-
    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 ,个人1680*8%=
    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
    16.8, 个人1680*
    0.2%=
    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
    0.25%=
    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
    0.8%=
    13.44; 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
    252.1,个人2521*2%+3=
    53.42。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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