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姥爷去世时我姥姥没有任何收入,我姥爷以前工作的部门给我姥姥发了遗属补助,每月300,由于我们家境还算不错,后来给我姥姥买了保险,现在每月又另发几百元,但现在那个部门说国家有政策,不给有收入的人发遗属补助了,说我姥姥的补助不给发了,问一下是否有类似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谢谢。

其它
2018-11-16 01:3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
    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
  •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障法第58条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在用工30日内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没有购买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及早主张权利。
  •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
    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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