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8年10月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至一人死亡 被判3缓5 驾照吊销 我以后还能学车吗

2018-11-16 02: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服刑完后不能考驾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又逃逸的,如果承担刑事责任,不得再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规定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关于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具体应该怎么样判刑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