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农民,我的问题是,合作医疗,医保费交到医保局后,医院没有参加医保人员的信息,医保局给的解释是(保费去向是2016年)!可是本户口所有人员2016年保费已在2015年全部都交清!也正常享受2016年合作医疗保险一年的事实!请问我该怎么办!备注:医保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存在推卸责任实况严重!

2018-11-16 03: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障法第58条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在用工30日内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没有购买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及早主张权利。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现在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大大简化了,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现场报销。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
    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 《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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