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1983年5月参加工作一直从事焦厂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工种17年,直到2000年企业破产。按社保局要求交档案费及养老保险从2000年3月到2012元月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45岁)但现在县社保局不认可,也不给出具体答复,档案资料也不看,并把我妈妈拒之门外···请问我妈妈这种情况能不能提前退休?

2018-11-16 04:2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退休后保险交费期间已交满了就不用继续交费了,否则就需要继续交至满期。社保没有免交功能。新社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要先延期五年,如果五年后还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事业单位不是国家公务员,不能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30年工龄即可办理退休,事业单位的职工,依然是按照规定,男60,女干部55周岁办理退休,如果是特殊工种,比如医院的X光放射医师,再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可以提前退休,没有别的办法,不过很多单位都自行采取内部退休的规定,你咨询你单位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办理内退之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

  •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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