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1年7月份毕业于合肥一所高校,现在南京一家国企工作。户口由公司放在南京一当地派出所,是集体户口,档案也由公司管理。现本人想辞职去安徽芜湖工作,请问我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现在的南京派出所集体户口而档案可以放在安徽合肥人才市场吗?此外因我若在芜湖工作,档案和户口都不在芜湖,对公司给我缴纳的保险会有什么影响吗?

2018-11-16 05:1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这在我国的《社会保障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在该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每一位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 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拿到《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如果没有迁到学校,可以拿《报到证》回生源地迁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或者不迁。
    还有一些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那么应该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 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而员工在重病期间,应该请假治疗。如果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不会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就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结算医疗费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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