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人后无力垫付高额医疗费用伤者也不愿意垫付我该怎么办

2018-11-16 07: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撞人了,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负责对受伤人的医药费。
    1、发生事故后,车主一般都要先行垫付的,承保标的的保险公司在确定责任的情况下有义务进行预赔付,预赔付的金额是一般控制在最终理赔金额的30%左右。
    2、发生了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后,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部门报案,请交通民警裁定事故责任和对伤者的损失赔偿进行调解。
    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是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履行及时报案义务,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赔偿的具体事宜。
    3、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该工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讼,
    一、可以节约诉讼费,
    二、可以以刑事逼民事达到调解的目的。缺点是调解不成不支持精神损失。具体找当地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