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人在前天晚上10:30夜里 醉酒 驾车撞伤路人,轻伤,连医院都没去,但是报警了,现在家人在拘留所,请问各位这样的情况走刑法吗?怎么处理?流程,还有最多要判多久?他是公职,处级干部,会有什么更严重的处罚吗? 是北京地区,有证驾驶,谢谢各位回答了!!很着急!!不要粘贴的!!分数我会追加的!

2018-11-16 09: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公安机关伤势鉴定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理即可。经鉴定伤势为轻伤的,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案件事实、起因、证据等,依法做出判决。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多人参与的伤害案件,不能查明具体哪个行为致伤,但是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都实施了伤害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按照行为人在伤害中的地位、作用确定罪责。
      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的。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阶段可以作相对不起诉。
    可见,对轻伤案件,国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刑罚。对轻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已经消除、没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

  •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罪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4、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