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08月10日,对方无证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19时50分许,途径我县某迪吧北20米路段时,与我停放的拖拉机(超载并违法停车)相撞,造成对方受伤,对方摩托车损坏。

    请问专家,这种情况我会承担多少责任?超载会罚款多少?谢谢了!

2018-11-16 09:4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 你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驾公安部门会处理的
  • 无证驾驶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酒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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