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同性恋者,与一异性男子结婚了,是迫于生活压力,主要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老公在婚内歉了大量外债,要求我与他共同承担,但是我了解到如果婚姻无效,我将不承担负债,我就想了解哈,迫于父母的压力勉强结婚,算不算婚姻不自愿?婚姻有效吗?

2018-11-16 11:3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通常情况下,在继续审理的过程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通常情况下是有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如果存在一方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的,可以判决适当照顾该方,多分一些。

  • 一、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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