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家是农村的。现在正在换房本,以前房本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换房本登记在了我姐姐的名字。我姐姐结婚了,户口没迁走。我也结婚了。但是户口迁走了。我就想问问这个变更农村房基地名字有什么条件。是变更到谁的名字都可以。还是只能变更和原房主一个户口本的人名下。

2018-11-16 11:5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这里一定要诚恳。
    第二,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
    第四,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
    第五,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
    第六,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让民警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
    第七,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新名字一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
  • 结婚不结婚,户口迁移不迁移,与继承遗产无关.继承遗产的唯一条件是身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孙子女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
    我国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