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南京本地人本人无房,户口在父母名下。我和老婆结婚两年了 老婆是异地人,想把妻子的户口迁入我父母的户口上。父母观念陈旧 ,好说歹说都没用,2年了始终认为外地人靠不住。父母始终不同意把我老婆户口迁过来!派出所非要出示土地证产权证,经户主同意才可以!问了律师说好好和父母说,可父母始终是古董看南京人思想看不起外地人!!可是好好说都没用啊!我忍了两年了!就没个相关部门可以帮帮我吗!!我就要我妻子户口和我在一起就这么难吗!

2018-11-16 11:5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 户口迁移相关程序: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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