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跟前男友未婚先孕,生了个男娃娃。现在跟着他父亲。现在我要结婚生小孩,那么我生这一胎会被罚款吗?而且我是城市户口,现任男友是农村户口。

2018-11-16 11: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子女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夫妻的经济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至少一人一个,如果两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抚养费方面应当各自承担各自抚养的孩子的相关费用即可。当然,应当在遵循双方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判决。
  • 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三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应当以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旗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城镇户籍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按照此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在2万左右,具体要看您所在地的收入水平,在当地的上一年度统计报告中可以查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数额。
  • 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应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国家及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已制定多项制度规定。我市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仍然存在征收程序违规、征收标准随意、征收措施简单等突出问题,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征收程序一是主体合法。各县(区)人口计生局为征收主体,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也可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严禁下达任务征收,征收者要持证上岗,挂牌征收。二是程序规范。严格执行立案调查程序规定,未下达征收决定书之前,不得实施征收。三是适应条款得当。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减免征收数额,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申请签订缓缴计划,按计划及时征收到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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