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01年出生的,因为当初个人原因导致12岁才上户口,现在户口本的年龄是13岁,我想把户口本的年龄改为我现在真实的年龄,办理身份证,需要怎么做

2018-11-16 11: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改身份证年龄。
      先进行户口薄变更,然后补办身份证。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6、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 你好,
    1.户主更名,家庭内部协商一致的比较好处理,协商不成的,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租赁卡上的名字可以要求出租人予以变更;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 根据规定
    1、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集体《户口簿》,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户,一方集体户的,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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