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是二婚,有个女儿,我是头婚,我们结婚后有个儿子,儿子的户口上了,女儿的户口是托人上的。现在问题来了,计划生育说是我超生,需要缴纳社会扶养费,我应该是交还是不交啊?

2018-11-16 11: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计划生育在新时期,有了新政策,是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 在确定扶养费的数额时,应当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并且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
    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完全能够承担起原告的扶养费请求。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如作为中国名牌高校毕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但是放弃工作,全力操持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并不比被告差。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
    (4)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健康状况。
    (5)双方分居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这是问题的关键,被告支付扶养费使原告所达到的生活水平应尽可能与分居前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时期内不应相差悬殊,否则是极其不公平的。
    (6)婚姻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和手段。
  • 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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