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过婚,再结婚的话,结婚证和户口入到男方的户口本上会不会显示再婚或二婚

2018-11-16 12:0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你一人名字户口本,
    或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注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你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
    具体的填写要求为: 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