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女子年幼丧父,母亲改嫁,但本人成为户主。现在本人要结婚户籍可否迁至母亲户口。另外母亲跟后爸又有一子,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咨询

2018-11-16 13:0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怎么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三、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向相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行政机关明确告知申请人。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提出再生育子女申请的;
    ③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④申请人违法生育的;
    ⑤申请人中女方已满49周岁的;离婚或丧偶未再婚者,本人年龄已满49周岁的;
    ⑥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⑦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他情形。
  •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