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独生子女证,我(女方)的户口在长沙,长沙已经停办独生子女证了,老公户口在西安,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经询问,可以在男方办理独生子女证,可是女方可能因为牵扯土地征收问题,可以开生育证明,确却不能在男方所在地所开的独生子女证申请书上盖章(所有具备的资料是跑过男方所在的街道办询问已经全面),因为已经上上下下跑了一个月,所以来咨询,这个应该怎么办?因为男方工作上面需要独生子女证,且我们确确实实真的不想要二胎…却难办了一个月,所有情况真实合情合理,男方所在街道接受办理,女方所在街道拒绝办理…怎么办?

2018-11-16 13: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
    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
  •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可以到当地村居委会或者街道办、计生部门了解。
  • 国家2016年元旦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生育。  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办理二孩的登记手续,需要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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