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户口簿,用户籍证明登记了,现在想分开一个户口,可以用什么办法去分开?
-
开户籍证明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具体流程:
1.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4.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5.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
结婚的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才能办理
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不能没有户口本。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