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前妻户口不迁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迁出吗?

离婚
2018-11-16 14:0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由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强制他人离婚。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 离婚后可以迁回户口,通常女方先在现户籍地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和离婚证和拟迁入地户口本、去拟迁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然后折回来开一个迁移证,然后再折回去入户。具体的步骤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根据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