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结婚证,小孩户口上在男方家,这算是合法夫妻吗

2018-11-16 15:1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民间,大家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举行了婚礼的,一般认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的无效婚姻,意思就是即使登记了,婚姻也是无效的。
      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两类,
      
    1、自始无效婚姻,即从来就不是合法夫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可撤销婚姻,未撤销前是合法的,撤销后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包括: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未达法定婚龄的;
      
    (3)违背当事人意愿的。
  • 夫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姓名 、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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