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三年多了,因为彩礼没给清所以家人不给户口,我来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2018-11-16 16:1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证明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
  • 办理结婚证女方无户口本,可以由女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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