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年会上,我很幸运的抽到了特等奖,泰国游,当时去敬老板酒的时候,问老板什么时候可以兑现,老板很慷慨的说,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结果之后的日子里,公司很忙,人员调动很多,我也不好意思提,而且抽中奖的人很多,大家都没有提,所以我也没有说,只是在有一次老板空闲之余在找我闲聊的时候说起,为了去旅游办护照,我还丢了一个手机,老板当时说,一定会给我去的。后来有一次开会,部门经理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说什么时候让我们去,老板说,过暑假之前一定让我们去,结果也不了了之。我在6月初的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6月20日办理离职手续,当时走的那天我问老板,旅游什么时候让我去,他说6月底之前,然后让其他一个经理和我联系,结果后来被告知6月底已经没有特价,要等特价出来让我去,期间我提出想法,说我补特价的差价,结果老板拒绝,我打电话给老板,他很敷衍我的叫我不要问他,应该和那个经理联系,结果公司现在一直已没有特价为由,拒绝履行之前的奖品!我应该怎么办?

2018-07-12 09: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
    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建议您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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