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现在要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在“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是这样写的:“(一)岗位风险责任”具体内容是讲我现在的岗位要给公司交风险押金,相应的就是按40%承担风险和分享盈利。在这条中还有一个小条是这样的:“4、乙方同意承担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3万元的人民币作为岗位风险押金,该押金用于补偿乙方在任期间其管理的分公司的经营亏损,或用于赔偿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有不早足,乙方应补足差额。”在“(二)核算及考核方式”中有一条“3、盈/亏值为正数,则该分公司为盈利,盈/亏值为负数,则该分公司为亏损,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按40%比例提取风险奖励金或补偿经营亏损。”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份合同是否与劳动合同有冲突,劳动合同不是有规定不能收取押金的吗?另外,合同中提到的风险奖励金在我们离职或被解雇了是否能拿到(以前我们签的合同中叫做提成),现在改成风险奖励金。,我听说奖励金是不算薪酬的,就是说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公司说不给就可以不给的,是这样子吗?? 我们公司现在要我们签一份劳动合同,在“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是这样写的:“(一)岗位风险责任”<p>具体内容是讲我现在的岗位要给公司交风险押金,相应的就是按40%承担风险和分享盈利。在这条中还有一个小条是这样的:<p>“4、乙方同意承担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3万元的人民币作为岗位风险押金,该押金用于补偿乙方在任期间其管理的分公司的经营亏损,或用于赔偿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有不早足,乙方应补足差额。”<p>在“(二)核算及考核方式”中有一条“3、盈/亏值为正数,则该分公司为盈利,盈/亏值为负数,则该分公司为亏损,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按40%比例提取风险奖励金或补偿经营亏损。”<p>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份合同是否与劳动合同有冲突,劳动合同不是有规定不能收取押金的吗?另外,合同中提到的风险奖励金在我们离职或被解雇了是否能拿到(以前我们签的合同中叫做提成),现在改成风险奖励金。,我听说奖励金是不算薪酬的,就是说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公司说不给就可以不给的,是这样子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2 09:4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究赔偿责任的原则 对于前述的前两种情形,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对于在职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应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其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再者,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  赔偿以下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而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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