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地干活,欠了我们工资,有欠条,欠条已到期一年多了,打电话不接,我们是报警还是起泝

2018-11-16 18: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讨薪,关于工资欠条的规定:
    1、拖欠工资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
    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拿工资欠条向单位讨薪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用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讨薪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才能提起诉讼,但是,以工资欠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偿还欠薪,并且没有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不用先进行劳动者争议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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