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日,晚上我开车由西向东形式去找朋友!在半路上 与两男子大叫我的车 !我误当成是我朋友二人 掉头 回去!成想 他们两个人一个往我的车前跑 一个往我的右后门跑,结果后面那个人就倒在地上说我的车撞到他的头了! 我的车现场勘查没有撞痕 !我认为这是一场恶意的交通事故 ! 你好律师 帮我分析一下我应该有哪些权利呢?

2018-11-20 21:4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 1,如果是属于个人与单位劳动关系或者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工作期间劳动者开车造成他人损害,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责任。
    2,如果属于为他人无偿提供帮工,帮工人致他人损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与被帮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