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帮一个体公司,送五菱荣光车从柳州去宁明县,途中走错路,在一座小山中央,迎面冲出一个驾驶摩托车的村民,我避让他自己冲下山坡,昏迷不醒交警处理我全责,找不见开摩托车的人,听讲我送的车撞得更伤,拉到汽修车打价是两万多修理费,公司要我一个人承担,,这样合理吗。我住院的医药费,公司一分钱不出,我起诉公司,法院判公司陪付一万三千元,公司也不执行陪给我,修车费我也没有给公司,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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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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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能起诉保险公司,将保险公司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
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赔付。
结合法律规定,实际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责任险保额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受害人的该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得,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
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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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
1、 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
2、 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
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
3、 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
4、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
授权委托书。
5、 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6、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
7、 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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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