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0年10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我在十字路口过班马线時.班马线绿灯.这時从左转弯道上开过一辆小车.将我和爱人撞出3米多远.2米多高.造成我和爱人腰椎t1骨折.事故现场勘察说我闯红灯?过班马线应推着电动车过.不应带人.?结果3/7开.我负次要责任?公交公司负主要责任?我不服.要求看监控.监控只看到车尾部分?看不到车头和地上班马线和信号灯?监控上只看到从直行车道上转向转弯车道.加速直行.又没有打转向灯/两天后事故科在医院作笔录時问我这个车有没有转弯迹向.我说直行车都在停止.中心又有护栏.他去哪啭弯?又问我车着打转向灯沒有?我说根本没有打转向灯.他说到现场还打着转向灯/最后无法认定.我怎么办?

2018-11-21 18: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的。而在责任划分中,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相对应的,也就是说一方在负全部责任时,他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若是对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 发生交通事故不负责任的话,要及时报警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
    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等。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进行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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