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9月30日驾车撞了一个人。到现在在医院里花费了1.6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
现在应该出院了。受害人向我索要财产损失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7万元。(没有造成死亡、伤残。受伤程度是肩胛骨骨折,脚踝处轻微骨折。) 我找中间人私了谈判,对方现在已经可以出院,但就是不“了事”不出院。
后来我去交警队咨询。交警队负责我这个案子的警员说,受害人不出院,他们不去调节。
现在我左右为难。受害人所花的医疗费用全部是由我交的,现在又要几万块。我实在拿不出。交警队说不出院,不去调节。但是对方就是不出院。
我汽车上只有一个强制责任险。 像一些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什么的费用。保险可以报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