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和女孩子去玩。到了晚上太晚了,就没有回家,去开房。刚开始那女的是不愿意的,就强行。但是没有得逞。到后来那女的就愿意了。(女的已满15岁)后来她家里人知道了,就说要告他。  想问一下律师这样成不成强奸罪?是的话又是怎样判的?

2018-11-22 09:5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可能涉嫌犯强奸罪。当然,如果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则不犯强奸罪。另外,行为人所实施的强奸行为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没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不可能构成本罪。  强奸罪认定:  
    (一)强奸罪的罪与非罪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就犯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二)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婚内强奸的定性  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
  • 对于强奸罪如何认定,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后可以认为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交,就构成强奸罪。
    所以在以上情况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
  •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触犯强奸罪的应该如下判处: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