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裁决社保不属于受理范围,拿到裁决书已过15天,在到劳动监察,监察还会管吗?

仲裁
2018-11-22 12: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劳动仲裁要到那里去办?去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
      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应该怎么走?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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