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2017年到2016年在我朋友家的餐馆里工作中,欠了我妈妈一万多元。还欠别人很多钱,去要了很数次都以各种各样原因回绝。可是并沒有写借条。由于全是亲朋好友,想不到不容易不还款。我该怎么做。感谢

2020-09-19 04:1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欠条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不过要搞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这对你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是关键。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 只有借条是有风险的,建议可以找律师当面详谈,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给你出主意
  • 你好,有借条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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