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夫妻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根据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的公证事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