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海的一名外籍工人,2008年11月我被劳动部门解雇了,但我正在寻找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来摆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我能摆脱劳动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9-19 18:31:38
律师解答共有10条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如果劳动者因为合同到期后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没有补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 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而且截至那一天你们双方都满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话,那你们的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去年修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到的。
    而且因为对方有外遇,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前提是你有相关证据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需要看孩子多大,如果未满两周岁的话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超过两周岁不满十周岁的话需要看哪方更有利于抚养,超过十周岁的话由孩子自己选择
  • 你好,都是单身的话有谈恋爱的自由,现在如果男方想要选择乙的话,甲的孩子这一点如果选择流掉的话可以找男方支付适当的补偿,如果生下来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意愿
  • 需要根据具体孩子年龄和双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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