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前有一所属于我个人财产的房子,如果我丈夫的债务由于种种原因属于我们的共同债务,那么他们必须一起偿还吗?如果我们不能偿还,我们必须取出我的婚前家吗?

2020-09-20 07: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取得房产,该住房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异的话,住房产权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 这一条对另一方不公平!合理解释是,没错,住房产权在事先有书面约定前提,才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约定,住房产权还是婚后共有,一方是婚前财产购买,那个属于债权关系,和产权无关!另外,就算该住房产权属于这一方个人(有约定前提)但是,该住房婚后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 你好,如果是婚前财产欠下的债务,与你无关.至于婚后欠下的债务,需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 你好,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如果父母有保留有代为还贷的证明,可以主张归还其支付的钱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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