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爱的律师,你好,我的名字叫金平,我想咨询你,是我的一方是解除婚约,2012年法院判给我3万元,还有15天要支付,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执行申请是无用的,我想问问律师,你说我怎么回来。

2020-09-21 04:2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 离婚时一方拆迁补偿不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由婚前财产带来的动迁利益依然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的相关协议。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按照法律依据,卖地所得款项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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